权威解读《九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建城〔2019〕4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加快补齐我市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推进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
01、主要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中心城区(含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河湖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中心城区核心区域(80km?)基本实现“厂网河湖”一体化运维,基本完成清污分流和混错接点改造,减缓城市内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效能显著提高,与推进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到2021年底,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力争提高20%以上,高于100mg/L以上的在现有基础上稳步提高。各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力争提高10%以上,高于100mg/L以上的在现有基础上稳步提高。
02、具体举措
(1)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方案》提出一是开展污水管网排查行动。包括:2020年3月底前,市本级基本完成对市本级管辖的145条主次干道的配套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淤泥淤积、管网破损、管网渗漏等病害进行全面排查。各县(市、区)要完成辖区范围内的污水主管网和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内部污水支管的混错接、管网错台、破损等情况调查工作。二是建立周期性检测制度。包括:建立市政排水管网普查和对排水管网调查评估的基础上,依法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
(2)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方案》提出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结合九江市中心城区排水现状及城市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片区人口、水环境质量改善等要求,统筹规划污水处理设施。二是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分步、分批、分片区实施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清淤堵漏、雨污分流等建设改造,基本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能力。三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现有污水处理规模论证,在2021年前补齐处理能力不足短板。人口少、相对分散或市政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可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就近就地处理达标排放。四是加快推进黑臭水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工程措施,扎实推进我市龙开河(含向阳沟、护池河)、琵琶湖、十里河等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五是妥善处理处置生活污泥。因地制宜确定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六是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
(3)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方案》提出一是全面落实排水许可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全面落实排水许可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排水行业监管,严格污水源头管控,强化排水许可制度。二是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或工业园区管理机构需要进行排查、评估,评估通过的企业可获得排污许可。三是加强管网维护管理。进一步完善市政公共管网清淤疏浚等日常管护制度,逐步建立管网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四是积极推行“厂网河湖”一体化运维模式。
(4)完善激励支持政策。《方案》提出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资金投入与三年行动任务相匹配。鼓励采用PPP模式,强化PPP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运营效率效益。二是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三是简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审批流程。
03、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对接下来我市的三年污水处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行动,从建设到再到监督与责任落实,方案既包含了具体指导,又因地制宜,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对城镇污水处理关键症结的破解起到推动作用,必将促使我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