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方案公布!九江老粮校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征收

2021-01-05 09:04:50     来源:房大全

近日,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

白水湖片区老粮校地块旧城(棚户区)

改造项目已启动征收工作。

白水湖片区老粮校地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浔阳区白水湖片区老粮校地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该项目的征收范围:东至长虹家园,西至三里花园围墙,南至天马路,北至三里新村。

工作内容:

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含构筑物、附属物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标准和计算方法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1.货币补偿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建筑面积以及土地使用权等因素,由选定的评估机构以正式征收公告发布之日为评估时点,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按评估价格补偿。

2.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1)安置地点:

同类区位安置点:花果园综合安置小区,战备路综合安置小区(一期);安置房为现房。

异类区位安置点:浔阳区德化东路综合安置小区,安置房为现房。

(2)调换方式: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就近面积套户型的原则,依照安置房的实际设计户型,采取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就近套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屋根据区位等级比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等面积结算的方式进行调换。

(3)结算方式:

①选择花果园综合安置小区还房的,按照1︰1比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等面积结算,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以内(含10㎡)按1800元/㎡,10㎡以上的按5800元/㎡购买;超出的公摊面积按1800元/㎡购买。

②选择战备路综合安置小区(一期)还房的,按照1︰1比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等面积结算,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以内(含10㎡)按1800元/㎡,10㎡以上的按5580元/㎡购买;超出的公摊面积按1800元/㎡购买。

③选择浔阳区德化东路综合安置小区还房的,按照1︰1.1比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等面积结算,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以内(含10㎡)按1800元/㎡,10㎡以上的按5330元/㎡购买;超出的公摊超面积按1800元/㎡购买。

④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还房面积的,超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⑤所有产权调换房屋不计成新差、楼层差,只计算结构差。房屋结构差价:土木—砖木190元/㎡、砖木—砖混182元/㎡、砖混—框架140元/㎡补差。结构差在安置房交付时一并结算。

3.住宅改为非住宅的认定与补偿标准

征收依法登记为住宅的房屋,被征收人改变房屋用途作为经营性店面使用的,应当按照原房屋性质给予征收补偿。

以该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了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和税务登记并具有税负核定凭证,且该房屋在征收时实际已连续作为经营性店面使用两年以上的(含两年),经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认定,可以对实际用于经营的部分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该部分面积按原房屋性质、用途评估价格的50%。认定结果和补助情况应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含改制企业)自管公有产权住宅房屋: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应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

(1)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经产权单位确认的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产权调换的房屋继续由承租人承租。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按评估总价扣除模拟房改购买产权应支付价款及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对承租人给予补偿。

5.非住宅产权调换

(1)安置地点:浔阳区各安置小区,用于产权调换的非住宅房屋为现房。

(2)调换方式: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非住宅房屋价值以正式征收公告发布之日为评估时点分别评估,并结清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与用于产权调换价值的非住宅房屋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