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950亩!九江这个地方将征收!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
关于鑫山水泥厂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土地征收告知书
根据高铁新区建设规划,须将鑫山水泥厂异地搬迁到新塘乡、涌泉乡,征收新塘乡青山村、涌泉乡泉塘畈村集体土地约1950亩,其中矿区面积约1450亩,厂区面积约500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该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征地范围
水泥厂厂区:东至新塘乡青山村(饶家山地)、南至新塘乡青山村(饶家山地)明家张家山地、西至泉塘畈村农田、北至杭瑞高速(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矿区一:东边青山村张家、南区泉塘畈村凌家山地和村庄;西面泉塘畈村刘家村庄、北面泉塘村曾家张家(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矿区二:东面凌家山山村、南边凌家山山村、西面铁炉村代家李家、北边泉塘畈村和铁炉村陈家山地(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权属情况
本次征收土地属新塘乡青山村、涌泉乡泉塘畈村的集体土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的最终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1950亩。
2.主要地类:林地、耕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的地类为准)。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拟按《鑫山水泥厂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县府办发〔2015〕92号)执行。(其他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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